365(VIP)英国上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山科大发〔2023〕25 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保证学士学位授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学位〔2019〕20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1号)、《山东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鲁教研发〔2021〕1号)、《365(VIP)英国上市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山科大学位字〔2021〕17号)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授予对象为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含高中起点本科、专科起点本科)。
第三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专业为学校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并正在开展全日制本科生培养的专业。
第二章 授予条件
第四条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应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课程学习和毕业设计(论文)达到本科教学计划规定的各项要求,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并达到以下条件:
(一)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无考试作弊记录,各门课程总平均成绩在70分及以上(不计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成绩);
(二)毕业论文(设计)成绩70分及以上;
(三)通过学校组织的学业水平测试(测试要求见附件);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
第五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授予学士学位:
(一)因作弊、剽窃、抄袭等行为、违反纪律或者其他原因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者;
(二)考试考查或毕业论文(设计)成绩达不到规定标准者。
第三章 授予程序
第六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程序如下:
(一)学位申请人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英国上市公司365提交学士学位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二)英国上市公司365对照本细则第四条、第五条要求,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标准的申请者名单和申请材料报教务处审查。
(三)教务处审查建议授予学士学位的学生是否符合授予标准,将符合标准的学生列入学士学位授予名单,提请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形成学士学位授予决定。
(四)学校公开学士学位授予决定及学士学位授予名单,颁授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附则
第七条 申请人须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士学位授予申请,逾期不予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提交申请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第八条 对于已授予的学士学位,如发现有营私舞弊、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九条 学士学位证书签发后,如有遗失或损坏,学校不予补发或换发。由学生本人申请,经学校核实后出具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原学士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适用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4级及以后年级本科毕业生。2023级及之前年级本科毕业生仍执行《365(VIP)英国上市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山科大教字〔2005〕29号)。
第十一条 本细则由英国上市公司365负责解释。
附件:
365(VIP)英国上市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学业水平测试要求
一、考生范围
拟申请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生。
二、测试时间和形式
根据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教学实际情况,专升本类学生测试安排在第4学期,高起本类学生测试安排在第8学期,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学生自愿报名参加。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学生未能按时报名参加学业水平测试的,视作自动放弃申请学位。学业水平测试属一次性考试,不安排补考或重考。测试原则上以线下闭卷机考方式进行,考生须按规定时间到学校指定场所完成测试。
三、测试内容
学业水平测试内容为英语和三门学位课程,三门学位课程在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时确定,在新生入学第一学期公布。学业水平测试试题范围以课程教学内容为主。
四、测试成绩管理
学业水平测试满分150分,其中英语30分,三门学位课程每门各占40分。申请学士学位学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总成绩须不低于90分。